为进一步推动市民营企业做强做优,上海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、市经信委和市工商联日前正式印发《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。市快递业发展获利好。

  根据《若干意见》,上海市将启动民营企业总部的认定工作。民营企业总部获得认定后,可享受的配套政策有三大类:一是资助和奖励政策。对经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,各区可依据有关规定,给予开办、租房等资助,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,可给予奖励。引导民营企业总部向各类国家级和市级产业园区集聚,各区可对民营企业总部给予租金优惠、政策扶持等服务。二是人才政策。充分发挥户籍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,通过居住证积分、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等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体系,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总部引进所需的高级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才、有特殊贡献者等各类优秀人才。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,制定支持民营企业总部的政策措施,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总部发展的营商环境,对民营企业总部引进的人才在子女入学、医疗保障、申请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便利。三是服务政策。资金服务方面,提供融资支持、设立财务公司、外汇便利以及外籍人员汇兑便利等政策服务。出入境服务方面,简化出入境手续,提供通关便利。政企沟通服务方面,发挥市区两级政府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以及“上海企业服务云”平台作用,加强政策辅导宣传,拓宽政企沟通渠道,营造民营企业总部发展良好环境。

  上海是民营快递企业总部的集聚地。上海市邮政管理局表示,将迅速全面推进《若干意见》在行业内的落地落实。要主动对接,做好《若干意见》在行业系统中的宣贯;要靠前站位,将《若干意见》的贯彻落实纳入局重点工作;要聚焦重点,破解难点,将真真切切的政策红利转化为行业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,进一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。